只是沈梓承还是会在各种节假日守在门口等我下班。
他高中毕业了,考上了星大。
那年的暑假异常燥热,如同少年一般。
他说他想唱歌,想组乐队,想和我一起。
看着他赤诚的眼睛,我知道,他是认真的。
一如当年我不想复读的决绝。
我答应了。
我将他介绍给老板认识,“我弟弟沈梓承,长得帅,唱歌好听,很有潜力的歌手,还请老板多多关照。”
我们就这样配合默契的在酒吧开启了第一场演唱。
演唱很成功。
老板也很满意。
那晚偷摸飙升的肾上腺素,让我们在无人的街角吻的难舍难分。
一起上班,一起吃饭,空了约会,成了常态。
一天下班的路上,我们有说有笑,可巷子里的咒骂生,撞击声灌如耳朵。
我俩对视一眼,还是无法视而不见。
我们报了警,救了那个被打的嘴角挂血,两个耳朵至少挂了8个耳钉的粉头发女孩。
出巡捕局的时候,她拦住了我,她说,“那个,能不能借你家地板睡一夜。”
我的第一反应便是拒绝。
我不是圣母,我没有随地散发善心的义务。
沈梓承拉着我的手就准备走。
她蹲了下来,抱住头,劣质的香水味让本就燥热的夏天格外难耐,嗡嗡的发着颤的声音冲破自尊泄了出来,“我家就剩我一个了,就当……就当收留条野狗,我什么都能干的。”
我还是答应了。
出乎意料的,我们相处的很愉快。
除了我得调节她和沈梓承的关系外。
一个觉得好好的两人世界被破坏了,一个觉得以她混了这么多年来看,那男的就不是什么好人。
吵着吵着,他俩就越来越忙,三个人见面的时间越来越少,而他俩在各大餐厅吃饭的照片被匿名发进了我的手机。
一周一次的家庭日,我终于再次见到了他们。
没错,沈梓承带着赵婉欣回了家。
他和所有人说,这是我沈心柔的好朋友,带回家想给我个惊喜。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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